保險業協會發布3個示范條款征求意見稿
推動人身險保單標準化通俗化
12月17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保險業協會”)發布《定期壽險示范條款(公開征求意見稿)》《終身壽險示范條款(公開征求意見稿)》《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示范條款(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統稱“示范條款”)。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示范條款將有利于解決條款復雜、易產生歧義的問題,未來,壽險產品條款將標準化、通俗化,更便于消費者理解。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保險業協會發布3個示范條款是保單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成果,示范條款在框架結構上基本相同,重要通用條款的表述上完全相同。而且,條款表述用語更加簡單通俗同時不失科學,使保險條款“晦澀難懂”的印象有很大改觀,有利于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理解。
據了解,示范條款主要解決以下問題:首先,條款表述用語更規范、嚴謹,降低了可能引起的爭議,比如有合同成立、生效與保險責任開始的表述;合同中增加了其他責任免除條款特別明示;增加了退保手續和風險的提示;等等。其次,示范條款充分體現了保險法的規定和監管要求,比如條款中對受益人約定;壽險條款中明確了猶豫期的約定;一年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明確了不保證續保等。最后,對某些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進行了明確或統一的表述,例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猝死;壽險的責任免除條款中經常見到的“拒捕”統一成“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保險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豐富人身保險產品供給指導意見》文件中“持續開展產品條款標準化、簡單化、通俗化工作”精神,開展人身險示范條款制定,是為了進一步提高產品條款的可讀性、科學性和合規性,減少共性保險條款不必要的差異化表述,降低保險條款的復雜度,形成人身保險行業產品設計豐富、內容規范、格式統一、重點突出、簡便易懂的保險條款格局,幫助消費者更好地理解和選擇人身保險產品。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首先,保險條款變得易讀易懂,有利于釋放保險需求,促進壽險業的發展。其次,重要通用條款采用相同表述之后降低了保險公司開發新產品、擬定新條款的工作量,并能提升業務經營過程的合規性。最后,對保險公司開發差異化保險產品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有限可以自我表述條款中體現產品與其他類似產品的特色與差異。”李文中分析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