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于2010年在新華保險購買吉星高照兩全保險(分紅型)保額6萬元、附加08重大疾病保險保額4萬元。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2022年4月20日,胡女士因非創傷性顱內出血在葫蘆島市中心醫院入院治療,客戶家屬在胡女士住院期間聯系了保單服務人員,咨詢是否符合重大疾病理賠要求,經保單服務人員與理賠人員溝通后,告知客戶需要在出院后180后在專業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符合保單條款就可以理賠。
2022年4月29日胡女士出院后一直在家中康復療養,病情始終未見好轉,于2023年1月29日在葫蘆島濱城法醫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為為身體全殘及腦中風后遺癥,符合08重疾和吉星高照的身體全殘理賠條款規定。理賠人員和保單服務人員立即聯系胡女士家屬,告知理賠所需資料,并告知客戶不僅客戶申請重大疾病理賠,還可以申請全殘理賠,收到理賠申請后第一時間在系統中操作了理賠業務,重疾賠付金額4萬元,全殘賠付金額14.24萬元,合計:18.24萬元。
由于胡女士生活不能自理,女兒不在本地生活,康復治療和雇傭看護人員的費用開銷非常大。收到理賠款后,客戶家屬來電向公司表示了感謝,這筆理賠款讓胡女士的日后生活得到了保障,并對工作人員的優質服務給予了高度贊揚,對公司快遞的理賠給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