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4家保險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觸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接管條件。2020年7月,銀保監會依法對這4家機構實施接管,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另外,2020年2月,銀保監會宣布從安邦集團拆分新設的大家保險集團已基本具備正常經營能力,依法結束對安邦集團的接管。
【點評】中國精算師協會副會長王和:
與所有保險市場發展的規律一樣,在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著發展與規范,鼓勵創新與風險防控之間的矛盾。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我國保險市場得到了長足發展,已成為全球第二大保險市場,但能力、質量和內控始終是困擾行業健康發展的瓶頸,解決之道只有全面深化改革,而“退出機制”就是最重要的基礎制度。同時,保險業具有較強的“準公共性”特征,要高度重視社會責任問題,因此,如何“退出”成為關鍵。我國更多地采用“接管”模式,較好地化解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之前中華聯合和安邦保險的例子證明了這一點。2020年,對4家公司的處置有效維護了消費者利益,同時更需要通過處置,使行業進一步強化依法合規的經營理念,確保持續健康發展。